隨著節能減排逐漸成為大眾的普遍意識,傳統的汽車維修市場也深受挑戰。以車身修復為例,汽車修理廠使用的涂料和輔料大部分屬于易燃、易爆、有毒和有害的材料,施工中涂料中有機物的揮發、廢涂料的排放和稀釋劑的處理不當,或者施工者未正確佩戴適當的安全防護用具等,均會對工作環境和從業人員的健康、甚至是汽車使用者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害。另外,有機揮發物也會造成大氣臭氧層及環境的危害。如今社會,職業傷害已經成為高速發展的社會中極為受關注的現象。
正是認識到這一點,目前國際上大多數的發達國家均對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英文縮寫VOC,即VolatileOrganicCompound)排放執行嚴格的環保法律條例以保護環境。針對這些法規的出現,歐美國家的許多知名公司也在積極采取各種措施。如20世紀80年代起,美國通用汽車公司就開始采用化學方法解決噴涂車間的空氣污染問題,用水吸附噴涂車間的飛漆和廢氣中的有機溶劑。吸附水經過過濾,分離出漆渣,再把吸附水導入特種細菌培養砂槽內。水中的混合溶劑就被細菌吃掉一部分,從而降低了空氣中的溶劑量,減輕了空氣污染。 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最新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之GB24409-2009《汽車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于2010年6月1日正式執行。新標準的頒布顯示了國家對于環境保護問題的關注,也是中國首次在汽車涂料上對重金屬、限用溶劑含量及VOC排放做出進一步控制的國家強制標準,符合并預示著汽車涂料趨于更環保的發展趨勢。
 中國相比其他國家和地區,對于VOC的定義較嚴,具體定義為:在101.30kPa標準壓力下,任何初沸點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機化合物。由于各國對VOC的定義各不相同,因而同一涂料按不同國家的法規判定的VOC會有差別。
美國強調的是化合物參與光化學反應的作用,而包括中國在內的其他國家則著重強調的是化合物的沸點、蒸氣壓或二者的結合,其中250℃是公認的界限。美國環保局(EPA)對一些低沸點但基本不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化合物視為豁免化合物,在計算VOC時予以排除。加拿大也有同美國一樣的豁免化合物清單。澳大利亞特別指出,氨氣為VOC,而丙酮不是VOC,因為后者不參與生成光化學煙霧的反應。 VOC定義上的差別導致對一些化合物歸類的差別。例如,沸點在250℃以上的成膜助劑按EPA的法規可能屬于VOC之列,但是按中國和澳大利亞的法規顯然不能視為VOC。又如聚氨酯分散體合成時,常用的溶水性木器漆劑丙酮按美國的法律屬于豁免化合物,不算VOC,而按中國和歐盟的法規則認為是VOC。歐盟的VOC法規也不是以化合物的反應性為基準,而是以揮發性為準的。這使得有少數成膜助劑和增塑劑可用于乳液和水性漆,但是溶劑型涂料所用的快速揮發溶劑均不能豁免。因此,嚴格來說,歐盟、中國和澳大利亞對涂料中VOC的限制比美國要嚴。除國家標準外,隨著國內霧霾現象的日益加重,汽車保有量的不斷增長以及環境治理任務的日益加劇,我國一些經濟發達地區也開始對汽車制造及汽車維修企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陸續頒布了地方性的汽車涂料VOC管控法規或政策。隨著各地對VOC排放控制的重視,水性涂料作為節能減排的一個利器,越來越受到大眾的關注。同時,越來越多具有社會責任感的維修企業走在了市場的前列,率先選擇和使用了水性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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